成员
主任委员:负责档案校史工作的校领导;
委员:档案馆(校史馆)馆长、党政办公室主任、党委组织部部长、党委宣传部部长、人事处处长、教务处处长、财务处处长、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、学生处处长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任。
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档案馆(校史馆),办公室主任由档案馆(校史馆)馆长兼任。
职责
1.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,审查学校档案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的规划、计划;
2.审查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重要的规章制度;
3.研究决定档案、校史工作的重大事项;
4.协调在档案形成、管理、利用方面涉及多部门协同的相关工作,检查督促学校及部门档案工作“三纳入、四同步”的执行情况;
5.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检查、考核与评估;
6.协调在校史馆展陈更新、校史资料征集和编研、及其他校史文化建设中涉及多部门协同的工作。
附:档案工作“三纳入、四同步”制度
“三纳入”制度
1.档案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,明确分管领导,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;
2.档案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当年预算,确保“人、财、物”的到位,为档案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;
3.档案工作发展纳入年度计划,档案部门每年有计划有总结。
“四同步”制度
1.下达计划任务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;
2.检查计划进度同时检查文件材料形成情况;
3.评审鉴定成果同时验收鉴定档案材料的完整、准确、系统情况;
4.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科技成果以及科技人员提职考核,档案部门同时出具专题归档情况材料。